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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招生处  时间:2019-08-03 00:00:00  浏览:

关于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的补充说明

现就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和《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

我校严格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采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凡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美术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位次分及政策加分)高者,文化成绩仍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择优录取。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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