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3]3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招生“阳光工程”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以公正公平为核心,以信息公开为重点,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努力使化院的招生工作让全社会满意。
二、依法管理,从严治招。加强制度建设是依法管理、从严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要求,依法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
三、阳光工程的主要内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主要是建立一种以公正公平为核心的信息公开制度,进而形成良好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结合我院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就是在招生录取的主要工作阶段,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做到“六公开”:
(一)、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1、学院的招生录取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工作人员纪律等政策、办法均向社会公开。2、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在原要求内容的基础上还包括各专业学费标准、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的情况
(二)、招生资格公开:学院将在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公开考生名单,接受全院广大师生的监督。
(三)、招生计划公开:学院分省(市)招生来源计划将通过招生简章、学院招生就业网、院报、板报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录取信息公开:1、学院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向社会公开。考生可以通过河南化工职业学院网站(网址:www.havct.edu.cn)查询录取结果。2、单招录取征询考生意愿。单招考试成绩公布后向每位满足录取资格的学生打电话征询是否同意被录取。3、学院参加各省(市)录取工作的时间表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开,接受全院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考生咨询公开:考生咨询联系地点:河南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指导中心,考生咨询联系方式:0371—67842026,67842209,67842135,67842038。
(六)、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对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发生的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优化宣传服务,不断提高招生社会满意度。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确保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坚持对招生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正面宣传,及时发布招生考试信息。
五、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落实。招生录取实施阳光工程是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高考的重要举措,所以,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精心操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反馈、问题迅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学院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事件,学院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