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普通高招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第六条 国标代码:14307;专科招生代码:6266。
第七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与长椿路向北1000米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学校现有郑州和开封两个校区,郑州校区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紧邻地铁1号线铁炉站,地理位置优越;开封校区位于开封职教园区,与美丽的汴西湖紧邻。目前学院拥有在校生15000余人,占地面积1072余亩。学校下设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等9个学院,本科部等4部1中心,开设艺术专科专业1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保招生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检负责对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具体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考试之友、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严格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录取。采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凡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美术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四条 学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住宿费: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学校地址、联系方式
郑州校区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与长椿路向北1000米
开封校区地址: 开封市职教园区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371) 67842026 67842135 67842209
网 址:www.havct.edu.cn
电子邮箱:hnyyzsb@126.com